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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似水年华

我的似水年华

姜小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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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备受关注的[类型],我的似水年华主人公:江小白阿然,小说情感真挚,本书正在持续编写中,作者“姜小枪”的原创佳品,内容选节:<br>阿然。<br><br>是的,就是阿然。我知道这可能不是她的真名字。不过,彼时的我,脑袋里顾不得这么微不足道的细节,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名字都是虚的,只有躯体才是真的——那时候的我脑袋里只有两种女人,第一种是于蓝这样远在天边的,另一种就是阿然这样近在咫尺的。<br><br>阿然是我在一家歌厅认识的。她的身份是歌厅的服务女孩儿,我第一次见到阿然,就觉得这女孩眼熟,这不是说瞎话,我总觉得这个女孩我应该见过,肯定见过,但是我记不清了。阿然长得相当的漂亮,不算是太风尘,那时候的她脸上还没有这道一寸多长的伤疤。也许是歌厅这种地方的女孩大都训练有素,阿然很懂得如何跟我聊天,我一厢情愿的认为这不是钱的关系,虽然每一次我给的小费都不少。<br><br>在这个时间段里,她大概正在上班。我点上五分钟内的第二根烟,然后拨通了阿然的电话。通了,没人接。再打,还是没人接。<br><br>也许是上帝给我一个试炼,只是这寂寞难耐的夜,也太长了。第二根烟也抽完了,接着是第三根,那天如果不是来了一个电话的话,我可能就要用烟把自己给毒死。人固有一死,我的死法可能会比较特殊一点,不管是哪种死法,总是不太光彩。由此可知,男人一旦欲望旺盛起来,倒真的是有违天理。<br><br>电话是阿然打回来的,我看着来电显示,竟然又有些手足无措,喝了一口水,调整了一下情绪。电话在我手里一个劲儿震动,捧着就像一个随时可以爆炸的定时炸弹。<br><br>电话接通,阿然问我什么事,我用尽量低沉的声音回答说没事,想你了。你在上班么?她说对啊,我说那好,我去找你吧。我以为阿然会说那你来吧,但是没有,她说时间挺晚的了,明天再来吧,还说要我早点睡。这就挺尴尬了,一个夜场邦女郎居然在劝一个正值壮年的男客人早点睡觉,这是一种什么有钱不挣脑袋有病的精神?我哈哈一笑说你不方便么?阿然说没有,我说那好,你开好包房等着我。说完挂掉电话,洗脸,穿衣服,拿钱包,出门。<br><br>我见到阿然的时候,她正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包房里一个人等我,当夜她穿了一身渔网一样的黑色裙子,这裙子上不遮胸下不盖腿,透明度极好,我能清晰的看见她里面的黑色内衣。当天晚上阿然陪着我在歌厅里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因为我目的明确,基本没怎么唱歌,充分的发挥了我口若悬河胡说八道的本——从这一点来说,我倒是颇有点唐宋文人的遗风——当然我所有的话题都是在往敦伦之事上面合理引导,最后阿然同意下班跟我走。<br><br>事后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是我的真情打动了她,不过我还没有那么傻,我猜更主要的原因是我的钱,我也曾跟阿然研究过她为什么跟我去宾馆这个问题,答案很狗血,令我瞠目结舌。当然,那是好几个月以后的事了。总之当天我把阿然带到了一家宾馆,不得不说阿然确实是此中老手,我在洗澡时就被其攻陷,半小时后,在睡床上集结兵力,向敌军发动反击,正当鏖战之时,我莫名悲伤起来——于蓝这时也应该正在和我做着同样的事情吧。<br><br>第二天一早我醒过来的时候,阳光已经晒腚。阿然不知何时已然走掉,我并未在意,我已经付过钱了,交易而已,她完成了她的使命,我也中没有让天火把我焚了身。<br><br>手机里于蓝发过来一段视频,是她和那个大胡子的视频,这厮也许真的把我当成闺蜜了,但是发视频这事儿在闺蜜之间好像也不是传播很广,我思来想去,猜想于蓝大概是在向我炫耀。各位,我发誓我写的这个故事是严肃的文学故事,但是对于于蓝对我发视频挑衅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这么离经叛道的事,是个人就干不出来啊!可是于蓝就偏偏这么干了,还干的理直气壮,视频后面还加上一段话,大意是请我评价一下她,岛国演员,欧美演员相比,三者有什么相同点,有什么不同之处,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最好从各个方面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娘希匹!说实话,视频里的于蓝简直令人发指!我只在微信上回了一个言简意赅的字:滚!<br><br>当然,对于蓝来说,大胡子也只是她匆匆床客的其中一员而已,年轻,折腾,她一般从来不投入感情,只有一个男人例外。于蓝说她这辈子只有三段算是投入感情的交往,一个是初恋,不过那时候还不懂什么叫爱情。(不是那个老师,而是于蓝的高中同学,那时候于蓝还停留在发乎情,止乎礼的懵懂时代,跟初恋就拉过小手。)另一个就是北京城的这个男人。最后一段感情,也是于蓝的终点站,是一个叫刘牧的男人。<br><br>北京的这个男人是个公务员。大概所有阅尽人间百态的女人最后想要找个归宿的时候,都会找一个好男人,这个所谓的好男人,旱涝保收、收入稳定的公务员又占了相当的一部分,有时候我就在想,这些公务员十多年寒窗苦读,过了一个又一个独木桥以后,终于成了变成所谓吃皇粮的,最后娶了一个洗尽铅华的于蓝这样的人,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呢?<br><br>于蓝说那个公务员其实对她挺好的,嘘寒问暖不说,还做得一手好菜,总是在于蓝上班回来之前就能把饭做好,吃晚饭还能主动刷碗,刷完碗还能主动的给于蓝捏捏肩膀,洗洗脚,于蓝多年的红尘岁月哪经历过这个,玩世不恭的内心居然也会感动,不过是感动自己还是感动别人就不知道了,反正是感动得稀里哗啦。这大概是于蓝第一次认认真真的投入到一段感情里去,她也分不清这是不是爱情,她只知道这绝对不是交易,朦朦胧胧的感觉让于蓝有一种成了家的感觉,她跟我说,习惯了活在云端的日子,其实落下地来,享受人间烟火也挺好的。<br><br>公务员先生还把自己的存折和工资卡就上交给了于蓝,这就更厉害了,一般男人如果把财政大权上交的话,就是对一个女人表现出了绝对的宠爱和臣服,虽然公务员先生的月薪基本和于蓝的周薪差不多,但这是一种态度,就好比两军交战,你有长枪火炮,我有长矛大刀,但是我先扔掉我的武器,束手就擒,表示出了一种敢于赴死的大无畏恋爱精神,这是一种破釜沉舟的诚意,也是一种特别不要脸的手段,我以为这一招,叫做欲擒故纵,尽管套路满满,但是在某些女人那里,总是屡试不爽也,后来有段时间我也跟某位由床友发展成女朋友的姑娘用了这招,代价就是每个月都过得紧巴巴的,最后分手的时候,我连银行卡密码都不知道,等我重新补办完毕的时候,卡里仅剩两块钱人民币!可见所有的套路都有代价,子曰,有利有弊,有得有失。<br><br>不管什么样的女人被当成一个公主宠爱的话,对待自己的裙下之臣总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这话总是没错!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于蓝也没能免俗,这大概是恋爱的另一种仪式?总之于蓝被公务员先生的诚意打动,做了两件傻事。<br><br>第一件就是两个人倾尽所有,合伙在京城首付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的公务员的名字,我乍一听这件事就吓了一跳,曾经是谁说过皇城根底下太浮躁来着?感情是没遇见对的人呐。他们的房子是毛坯,一处东南朝向的公寓。光线一般,噪音不小。交房子的时候两人兴奋的跟踩了狗屎一样,在九十平米的两居室里畅想未来,甚至连孩子名字都想好了。于是情到深处自然荡,俩人在满是水泥的毛坯房里站着敦伦一次伟大友谊。因为是情到深处,属于临时起意,事先也没预备家伙事儿,不过水乳交融,激情迸发,甭管是一个中心还是两个基本点,都深入再深入,夯实再夯实!于蓝说那次她是真的上天了,也是她唯一的一次和公务员先生产生了淋漓尽致的默契。<br><br>于是第二件傻事就顺理成章的发生了。于蓝怀孕了。按理说一次中标这种事他俩事先都没有想到。不过于蓝并没有拒绝,虽然她之前也有过一次做人流的经验,但这个孩子她还是打算留下来,用她的话说这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也是她从良的最佳时机。她不想留有遗憾,再说她也怕再去做人流的话,未来有可能就做不了母亲,这是有一次她背着公务员去做检查的时候,一个貌似忠良的大夫告诉她的。医院的大夫一般都喜欢危言耸听,事实证明,这个大夫也是在吓唬于蓝,不过这是后话,咱们日后再表。<br><br>相濡以沫,相夫教子,女人最好的归宿。于蓝说。<br><br>这样一来,就避免不了接下来的必选程序,装修房子,结婚。奉子成婚,这事不能拖,总不能结婚的时候新娘挺着大肚子穿婚纱,于蓝倒是无所谓,主要是公务员先生书香门第的很,家风还一直停留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结婚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步骤,就是见家长。走进另一个家庭,就总要接受另一个家庭的审查检验,中国人谁也不能免俗。<br><br>那时候我问过于蓝,你该不会是真的想好要相夫教子做一个贤妻良母了吧?于蓝说飘着累了,如果能在北京安家也不错,况且公务员同志对她也挺好。<br><br>据我所知,于蓝这辈子一共就见过两次家长,第一次就是这个公务员的母亲大人。这次见面可谓是于蓝人生的一个分水岭。我问于蓝难道就这么把自己打发了?于蓝说不然呢?我说,我一直认为你不太适合结婚,一般的男人哪能驾驭得了你呢?于蓝说,江小白,从来就没有人能驾驭得了我,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你记住了,永远都只有我于蓝去驾驭别人,不可能被人驾驭。<br><br>于蓝的这句话用一句成语来形容,叫做“一语成谶,网络用语叫做没事别瞎立flag,所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吹牛逼早晚有翻船的时候。<br><br>那段时间里还发生了另一件事,是关于阿然的,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阿然给我打电话,说有事求我帮忙,不过不是什么大事,她在网上买了点东西,想让我帮忙代收一下,我问为啥?阿然说,不太想让快递员把东西送到歌厅,第一是她的职业不算太光明,第二是她不想被别人知道。<br><br>虽然她的理由太过于牵强,不过对于这种举手之劳的小事儿,我基本没有理由拒绝,于是满口答应,把我地址告诉了她。没过几天,快递上门,我电话通知阿然,问是我什么时候把东西送过去。<br><br>结果阿然说,不用送,里面是一件男士的衬衫。<br><br>我表示懵,问为什么?阿然在电话那头特别诚恳的说,江小白,首先我跟你说对不起,我骗了你。这件衬衫其实就是我给你买的,那天,我把你的衬衫都抓坏了,就赔你一件新的,但是怕你不会收,所以,就撒了个谎,你不会怪我吧?<br><br>我说,阿然,你为什么要送我东西?嗯……虽然咱们有过一些交流,但是……<br><br>但是后面我没说,其实阿然当然明白我的弦外之音,我跟你只是金钱交易,远远没有达到互送礼物的程度。阿然在电话那头说,江小白,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这么说吧,你若是嫌弃,大可以把衬衫退了或者扔了,反正买衬衫的钱也是你给我的。<br><br>也就是说,我用我自己的钱买了一件衬衫,然后免费跟阿然发生了点周公之事。后来阿然跟我说,她把我给她的钱都给我买了各种各样的礼物,目的就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件商品,而且也不想欠我的。拿了我的钱,然后再花给我,虽然有点多此一举,但在她心里总会找到一点安慰。这件事情虽然不大,但是阿然基本上表达清楚了自己的意思,我所能做的只是被迫接受,然后挂上电话嘟囔一句有病,随后把衬衫扔进衣柜。<br><br>阿然对于送我礼物的执念一直持续了长达接近一年之久,前前后后光是衬衫就买了不下十件,阿然说她对于穿衬衫的男士情有独钟,尤其是像我这样身材比较匀称的男生,我说穿衬衫显得老,而且我又不是保险经理,也不是做传销的,不太喜欢穿这种看起来太正式的衬衫。阿然表示同意,但是并未因此收手。我也只能作罢。<br><br>这是阿然送我的第一件礼物,这件礼物是我跟阿然的所谓爱情路上的一个小小的纪念碑。其实人的一生有挺多的值得纪念的事,那段日子里发生过不少的大大小小的事,所有的事件都会过去,也会有留在记忆里的,像一根刺,深深的扎进肉里,留下一道道深可见肉的伤疤,阴天下雨,逢年过节的时候,冷不丁的跳出来刺激你一下,运气好的,还能留下后遗症——谓之睹物思人恋旧综合征。<br><br>那件衬衫,我从来没有穿过,就好好的放在了柜子里。我把红酒瓶子放到一边,走到柜子前面,从里面取出这件非常有纪念意义的白衬衫,这是一件法式的衬衫,领子高,面料挺,双叠袖。阿然不止一次的想让我穿上它,我都没穿,我跟阿然说,这件衬衫的意义太过于重大,我得好好保存,等我有了孩子,就跟孩子说,这是你妈当年给我的定情礼物,然后再由儿子传给孙子,孙子传给重孙子,子子孙孙世世代代的传下去,当成一件传家宝。我每次这么应付阿然,她每次都说我不正经,谁要嫁给你这个混蛋,我说我没说要娶你,我只是想让你给我生一堆孩子。阿然娇嗔道,江小白,你真是个祸害。<br><br>现在,我要穿上它。<br><br>打开包装,小心翼翼的拿出衬衫,拆去上面的那些零零碎碎的定型物,然后从包装盒里面掉出一张纸,缥缈的像一只蝴蝶,我捡起来,上面写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有位流氓,在我心头。<br><br>我心头有些堵,叹了一口气,没想到这件衬衫里面竟然有这么大的一个秘密。<br><br>阿然说我那天晚上趁我睡着了曾经偷偷的看我的衣服尺码,默记心头。所以这件衬衫尺码挺合体,面料又贴身,我看起来就像一个衣冠禽兽。<br><br>我又看了一眼那张纸: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有位流氓,在我心头。<br><br>我忽然就哭了——衬衫的领子里藏着一颗极细的银钉,这是用来固定领子的,这根银钉刚好就扎在我的脖子上。<br><br>像是扎在心里一样。<br><br><br>

来源:fqxs   主角: 江小白阿然   时间:2023-02-19 23:59:52

小说介绍

《我的似水年华》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江小白阿然是作者“姜小枪”笔下的关键人物,精彩桥段值得一看:肉体上的疼痛让我回到了现实,我独自一人在镜子前面自顾自怜的悲伤逆流成河也并不能换回阿然已经走掉的事实,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我发着狠把衬衫挣脱下来,扣子都崩开了几个,我发誓要让这件伤害我的衬衫付出惨痛代价,终于在我拿着剪刀想要把它大卸八块的时候,一个电话救了它电话是于蓝打过来的,此时的于蓝刚刚再次晋升为一个准妈妈,差不多是身怀六甲当然这个孩子并不是那个公务员先生的,她跟公务员先生早就分道扬镳,我曾...

第2章 于蓝打算结婚了


阿然。

是的,就是阿然。我知道这可能不是她的真名字。不过,彼时的我,脑袋里顾不得这么微不足道的细节,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名字都是虚的,只有躯体才是真的——那时候的我脑袋里只有两种女人,第一种是于蓝这样远在天边的,另一种就是阿然这样近在咫尺的。

阿然是我在一家歌厅认识的。她的身份是歌厅的服务女孩儿,我第一次见到阿然,就觉得这女孩眼熟,这不是说瞎话,我总觉得这个女孩我应该见过,肯定见过,但是我记不清了。阿然长得相当的漂亮,不算是太风尘,那时候的她脸上还没有这道一寸多长的伤疤。也许是歌厅这种地方的女孩大都训练有素,阿然很懂得如何跟我聊天,我一厢情愿的认为这不是钱的关系,虽然每一次我给的小费都不少。

在这个时间段里,她大概正在上班。我点上五分钟内的第二根烟,然后拨通了阿然的电话。通了,没人接。再打,还是没人接。

也许是上帝给我一个试炼,只是这寂寞难耐的夜,也太长了。第二根烟也抽完了,接着是第三根,那天如果不是来了一个电话的话,我可能就要用烟把自己给毒死。人固有一死,我的死法可能会比较特殊一点,不管是哪种死法,总是不太光彩。由此可知,男人一旦欲望旺盛起来,倒真的是有违天理。

电话是阿然打回来的,我看着来电显示,竟然又有些手足无措,喝了一口水,调整了一下情绪。电话在我手里一个劲儿震动,捧着就像一个随时可以爆炸的定时炸弹。

电话接通,阿然问我什么事,我用尽量低沉的声音回答说没事,想你了。你在上班么?她说对啊,我说那好,我去找你吧。我以为阿然会说那你来吧,但是没有,她说时间挺晚的了,明天再来吧,还说要我早点睡。这就挺尴尬了,一个夜场邦女郎居然在劝一个正值壮年的男客人早点睡觉,这是一种什么有钱不挣脑袋有病的精神?我哈哈一笑说你不方便么?阿然说没有,我说那好,你开好包房等着我。说完挂掉电话,洗脸,穿衣服,拿钱包,出门。

我见到阿然的时候,她正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包房里一个人等我,当夜她穿了一身渔网一样的黑色裙子,这裙子上不遮胸下不盖腿,透明度极好,我能清晰的看见她里面的黑色内衣。当天晚上阿然陪着我在歌厅里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因为我目的明确,基本没怎么唱歌,充分的发挥了我口若悬河胡说八道的本——从这一点来说,我倒是颇有点唐宋文人的遗风——当然我所有的话题都是在往敦伦之事上面合理引导,最后阿然同意下班跟我走。

事后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是我的真情打动了她,不过我还没有那么傻,我猜更主要的原因是我的钱,我也曾跟阿然研究过她为什么跟我去宾馆这个问题,答案很狗血,令我瞠目结舌。当然,那是好几个月以后的事了。总之当天我把阿然带到了一家宾馆,不得不说阿然确实是此中老手,我在洗澡时就被其攻陷,半小时后,在睡床上集结兵力,向敌军发动反击,正当鏖战之时,我莫名悲伤起来——于蓝这时也应该正在和我做着同样的事情吧。

第二天一早我醒过来的时候,阳光已经晒腚。阿然不知何时已然走掉,我并未在意,我已经付过钱了,交易而已,她完成了她的使命,我也中没有让天火把我焚了身。

手机里于蓝发过来一段视频,是她和那个大胡子的视频,这厮也许真的把我当成闺蜜了,但是发视频这事儿在闺蜜之间好像也不是传播很广,我思来想去,猜想于蓝大概是在向我炫耀。各位,我发誓我写的这个故事是严肃的文学故事,但是对于于蓝对我发视频挑衅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这么离经叛道的事,是个人就干不出来啊!可是于蓝就偏偏这么干了,还干的理直气壮,视频后面还加上一段话,大意是请我评价一下她,岛国演员,欧美演员相比,三者有什么相同点,有什么不同之处,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最好从各个方面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娘希匹!说实话,视频里的于蓝简直令人发指!我只在微信上回了一个言简意赅的字:滚!

当然,对于蓝来说,大胡子也只是她匆匆床客的其中一员而已,年轻,折腾,她一般从来不投入感情,只有一个男人例外。于蓝说她这辈子只有三段算是投入感情的交往,一个是初恋,不过那时候还不懂什么叫爱情。(不是那个老师,而是于蓝的高中同学,那时候于蓝还停留在发乎情,止乎礼的懵懂时代,跟初恋就拉过小手。)另一个就是北京城的这个男人。最后一段感情,也是于蓝的终点站,是一个叫刘牧的男人。

北京的这个男人是个公务员。大概所有阅尽人间百态的女人最后想要找个归宿的时候,都会找一个好男人,这个所谓的好男人,旱涝保收、收入稳定的公务员又占了相当的一部分,有时候我就在想,这些公务员十多年寒窗苦读,过了一个又一个独木桥以后,终于成了变成所谓吃皇粮的,最后娶了一个洗尽铅华的于蓝这样的人,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于蓝说那个公务员其实对她挺好的,嘘寒问暖不说,还做得一手好菜,总是在于蓝上班回来之前就能把饭做好,吃晚饭还能主动刷碗,刷完碗还能主动的给于蓝捏捏肩膀,洗洗脚,于蓝多年的红尘岁月哪经历过这个,玩世不恭的内心居然也会感动,不过是感动自己还是感动别人就不知道了,反正是感动得稀里哗啦。这大概是于蓝第一次认认真真的投入到一段感情里去,她也分不清这是不是爱情,她只知道这绝对不是交易,朦朦胧胧的感觉让于蓝有一种成了家的感觉,她跟我说,习惯了活在云端的日子,其实落下地来,享受人间烟火也挺好的。

公务员先生还把自己的存折和工资卡就上交给了于蓝,这就更厉害了,一般男人如果把财政大权上交的话,就是对一个女人表现出了绝对的宠爱和臣服,虽然公务员先生的月薪基本和于蓝的周薪差不多,但这是一种态度,就好比两军交战,你有长枪火炮,我有长矛大刀,但是我先扔掉我的武器,束手就擒,表示出了一种敢于赴死的大无畏恋爱精神,这是一种破釜沉舟的诚意,也是一种特别不要脸的手段,我以为这一招,叫做欲擒故纵,尽管套路满满,但是在某些女人那里,总是屡试不爽也,后来有段时间我也跟某位由床友发展成女朋友的姑娘用了这招,代价就是每个月都过得紧巴巴的,最后分手的时候,我连银行卡密码都不知道,等我重新补办完毕的时候,卡里仅剩两块钱人民币!可见所有的套路都有代价,子曰,有利有弊,有得有失。

不管什么样的女人被当成一个公主宠爱的话,对待自己的裙下之臣总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这话总是没错!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于蓝也没能免俗,这大概是恋爱的另一种仪式?总之于蓝被公务员先生的诚意打动,做了两件傻事。

第一件就是两个人倾尽所有,合伙在京城首付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的公务员的名字,我乍一听这件事就吓了一跳,曾经是谁说过皇城根底下太浮躁来着?感情是没遇见对的人呐。他们的房子是毛坯,一处东南朝向的公寓。光线一般,噪音不小。交房子的时候两人兴奋的跟踩了狗屎一样,在九十平米的两居室里畅想未来,甚至连孩子名字都想好了。于是情到深处自然荡,俩人在满是水泥的毛坯房里站着敦伦一次伟大友谊。因为是情到深处,属于临时起意,事先也没预备家伙事儿,不过水乳交融,激情迸发,甭管是一个中心还是两个基本点,都深入再深入,夯实再夯实!于蓝说那次她是真的上天了,也是她唯一的一次和公务员先生产生了淋漓尽致的默契。

于是第二件傻事就顺理成章的发生了。于蓝怀孕了。按理说一次中标这种事他俩事先都没有想到。不过于蓝并没有拒绝,虽然她之前也有过一次做人流的经验,但这个孩子她还是打算留下来,用她的话说这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也是她从良的最佳时机。她不想留有遗憾,再说她也怕再去做人流的话,未来有可能就做不了母亲,这是有一次她背着公务员去做检查的时候,一个貌似忠良的大夫告诉她的。医院的大夫一般都喜欢危言耸听,事实证明,这个大夫也是在吓唬于蓝,不过这是后话,咱们日后再表。

相濡以沫,相夫教子,女人最好的归宿。于蓝说。

这样一来,就避免不了接下来的必选程序,装修房子,结婚。奉子成婚,这事不能拖,总不能结婚的时候新娘挺着大肚子穿婚纱,于蓝倒是无所谓,主要是公务员先生书香门第的很,家风还一直停留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结婚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步骤,就是见家长。走进另一个家庭,就总要接受另一个家庭的审查检验,中国人谁也不能免俗。

那时候我问过于蓝,你该不会是真的想好要相夫教子做一个贤妻良母了吧?于蓝说飘着累了,如果能在北京安家也不错,况且公务员同志对她也挺好。

据我所知,于蓝这辈子一共就见过两次家长,第一次就是这个公务员的母亲大人。这次见面可谓是于蓝人生的一个分水岭。我问于蓝难道就这么把自己打发了?于蓝说不然呢?我说,我一直认为你不太适合结婚,一般的男人哪能驾驭得了你呢?于蓝说,江小白,从来就没有人能驾驭得了我,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你记住了,永远都只有我于蓝去驾驭别人,不可能被人驾驭。

于蓝的这句话用一句成语来形容,叫做“一语成谶,网络用语叫做没事别瞎立flag,所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吹牛逼早晚有翻船的时候。

那段时间里还发生了另一件事,是关于阿然的,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阿然给我打电话,说有事求我帮忙,不过不是什么大事,她在网上买了点东西,想让我帮忙代收一下,我问为啥?阿然说,不太想让快递员把东西送到歌厅,第一是她的职业不算太光明,第二是她不想被别人知道。

虽然她的理由太过于牵强,不过对于这种举手之劳的小事儿,我基本没有理由拒绝,于是满口答应,把我地址告诉了她。没过几天,快递上门,我电话通知阿然,问是我什么时候把东西送过去。

结果阿然说,不用送,里面是一件男士的衬衫。

我表示懵,问为什么?阿然在电话那头特别诚恳的说,江小白,首先我跟你说对不起,我骗了你。这件衬衫其实就是我给你买的,那天,我把你的衬衫都抓坏了,就赔你一件新的,但是怕你不会收,所以,就撒了个谎,你不会怪我吧?

我说,阿然,你为什么要送我东西?嗯……虽然咱们有过一些交流,但是……

但是后面我没说,其实阿然当然明白我的弦外之音,我跟你只是金钱交易,远远没有达到互送礼物的程度。阿然在电话那头说,江小白,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这么说吧,你若是嫌弃,大可以把衬衫退了或者扔了,反正买衬衫的钱也是你给我的。

也就是说,我用我自己的钱买了一件衬衫,然后免费跟阿然发生了点周公之事。后来阿然跟我说,她把我给她的钱都给我买了各种各样的礼物,目的就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件商品,而且也不想欠我的。拿了我的钱,然后再花给我,虽然有点多此一举,但在她心里总会找到一点安慰。这件事情虽然不大,但是阿然基本上表达清楚了自己的意思,我所能做的只是被迫接受,然后挂上电话嘟囔一句有病,随后把衬衫扔进衣柜。

阿然对于送我礼物的执念一直持续了长达接近一年之久,前前后后光是衬衫就买了不下十件,阿然说她对于穿衬衫的男士情有独钟,尤其是像我这样身材比较匀称的男生,我说穿衬衫显得老,而且我又不是保险经理,也不是做传销的,不太喜欢穿这种看起来太正式的衬衫。阿然表示同意,但是并未因此收手。我也只能作罢。

这是阿然送我的第一件礼物,这件礼物是我跟阿然的所谓爱情路上的一个小小的纪念碑。其实人的一生有挺多的值得纪念的事,那段日子里发生过不少的大大小小的事,所有的事件都会过去,也会有留在记忆里的,像一根刺,深深的扎进肉里,留下一道道深可见肉的伤疤,阴天下雨,逢年过节的时候,冷不丁的跳出来刺激你一下,运气好的,还能留下后遗症——谓之睹物思人恋旧综合征。

那件衬衫,我从来没有穿过,就好好的放在了柜子里。我把红酒瓶子放到一边,走到柜子前面,从里面取出这件非常有纪念意义的白衬衫,这是一件法式的衬衫,领子高,面料挺,双叠袖。阿然不止一次的想让我穿上它,我都没穿,我跟阿然说,这件衬衫的意义太过于重大,我得好好保存,等我有了孩子,就跟孩子说,这是你妈当年给我的定情礼物,然后再由儿子传给孙子,孙子传给重孙子,子子孙孙世世代代的传下去,当成一件传家宝。我每次这么应付阿然,她每次都说我不正经,谁要嫁给你这个混蛋,我说我没说要娶你,我只是想让你给我生一堆孩子。阿然娇嗔道,江小白,你真是个祸害。

现在,我要穿上它。

打开包装,小心翼翼的拿出衬衫,拆去上面的那些零零碎碎的定型物,然后从包装盒里面掉出一张纸,缥缈的像一只蝴蝶,我捡起来,上面写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有位流氓,在我心头。

我心头有些堵,叹了一口气,没想到这件衬衫里面竟然有这么大的一个秘密。

阿然说我那天晚上趁我睡着了曾经偷偷的看我的衣服尺码,默记心头。所以这件衬衫尺码挺合体,面料又贴身,我看起来就像一个衣冠禽兽。

我又看了一眼那张纸: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有位流氓,在我心头。

我忽然就哭了——衬衫的领子里藏着一颗极细的银钉,这是用来固定领子的,这根银钉刚好就扎在我的脖子上。

像是扎在心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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